权益法下初始投资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现流怎么编制
权益法下,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一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收入,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这一调整并不涉及现金的流动,因此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会直接影响“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这部分调整是基于会计原则的账面价值调整,而非实际现金的流入或流出。
在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反映实际支付的现金,例如购买长期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由于这个差额是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而非实际支付的额外现金,所以它不会体现在“投资支付的现金”这一条目下。相反,它会影响利润表,进而影响现金流量表中由净利润调整得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因此,权益法下初始投资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调整,不会在现金流量表的直接投资项目中体现,而是体现在净利润的调整中,从而影响间接法计算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