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时,享有的子公司当年的投资收益金额为()
在母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编制合并报表时,如果母公司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那么享有的子公司当年的投资收益金额应当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原则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应根据其在子公司净利润中所占的份额来确认投资收益。
具体步骤如下: 1. 计算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2. 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乘以子公司当年净利润,得到母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
例如,如果子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1,000,000元,而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0%的股权,则母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00,000元 * 50% = 500,000元。
请注意,这个金额应当调整为考虑任何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和其他权益法核算的相关调整。此外,如果子公司有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也需要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