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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处理合同履约成本?会计准则解析
合同履约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二十六条,合同履约成本应当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确认为资产:(1)与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材料等;(2)增加企业履行义务的资源;(3)预期能够收回。这些成本不属于其他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例如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企业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可以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其中投入法中的成本法可能需要调整,比如未安装的硬件成本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能不计入履约进度计算。合同取得成本,由于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投入,不应纳入计算履约进度的成本。在确认合同履约成本为资产后,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摊销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