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3年12月份A产品的销售价格出现下降,且2024年第一季度A产品的销售价格也一直低迷。由于A产品没有质保期,且可以存储较长的时间,所以公司在2024年一季度只销售少量的A产品,大部分剩余的A产品,公司预计等市场价格回暖之后再销售。
对于如何计算2023年12月末A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现有如下方法:
方法1:在计算A产品可变现净值中的预计售价时,如果选用2024年一季度平均销售价格,则需要计提存货跌价金额很大。
方法2:由于公司觉得2023年12月末只有少部分是在2024年一季度售出,大部分剩余的A产品,公司预计等市场价格回暖之后再销售,所以公司选用近年来的历史销售均价来作为预计销售价格,则需要计提存货跌价金额较小。
想请教一下大家,方法1和方法2是否合理?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计算2023年12月末A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对于方法1,如果2024年一季度的平均销售价格是基于市场情况和合理预期得出的,则使用这个价格来计算可变现净值是合理的。这是因为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
对于方法2,使用近年来的历史销售均价可能不太合理,因为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使用资产负债表日的情况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果历史价格与当前市场情况不一致,那么这种方法可能不会反映出存货的真实可变现净值。
综上所述,方法1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因为它基于最新的市场信息来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然而,如果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市场价格将会回暖,并且这种预期能够合理地体现在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中,那么可以考虑这种信息。但是,这种预期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并且需要谨慎评估,以确保不会过度乐观地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