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情况下,在控制权取得日后第三年年末,把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调成权益法时,应贷记的科目是()
在连续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如果在控制权取得日后第三年年末,需要将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前两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追溯调整为权益法,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 首先,计算母公司应享有的子公司自购买日到调整日累积实现的净损益,这部分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其次,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以反映母公司应确认的累积投资收益。
- 如果子公司在这一期间有分配的现金股利,这部分应在调整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贷记的科目是“投资收益”。这反映了母公司因追溯调整而确认的累积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