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其他公司发放工资应该怎么写分录
在替其他公司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如果A公司代B公司支付其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这种情况下,A公司的会计处理通常会涉及“其他应收款”科目,因为这是A公司代B公司垫付的款项,预期会从B公司收回。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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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A公司从其银行账户支付工资时: 借:其他应收款 - B公司(代垫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如果已经过账到此科目)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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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公司在支付工资前已经计提了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 B公司(代垫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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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A公司从B公司收回垫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 B公司(代垫工资)
请注意,这是一般的处理方式,具体会计处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适用的会计准则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A公司与B公司有长期的服务协议,可能会有更复杂的处理方式,例如通过服务费或管理费来抵消这些代垫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