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应付转为营业外收入需要哪些证据支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2017)-第十六条,企业确认收入时,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交易实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发票、收款凭证等。对于长期应付转为营业外收入的情况,企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长期应付不再具有偿还义务,例如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书、债务豁免函等,以证明该长期应付已经转变为无需偿还的营业外收入。同时,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处理会计分录,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2017)-第十六条,企业确认收入时,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交易实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发票、收款凭证等。对于长期应付转为营业外收入的情况,企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长期应付不再具有偿还义务,例如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书、债务豁免函等,以证明该长期应付已经转变为无需偿还的营业外收入。同时,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处理会计分录,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