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商银行应收款,19年以前的,小金额,现在不存在了,账务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第三章 计量-第十九条,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具体操作如下:
- 确认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事实,并获取相关证据,如债务人破产、注销等证明文件。
- 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从账面上转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 如果之前已经计提了坏账准备,应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转回,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 如果之前未计提坏账准备,直接将应收账款金额转销至坏账准备科目。
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当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对于浙江网商银行19年以前的、小金额且现在不存在的应收款,应按照上述步骤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