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模型:.2022 年 3 月 5 日,纳税人购进办公楼一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800 万元、增值税 72
万元,该大楼专用于免税项目,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2023 年 3 月,纳税人将该大楼改变用途,
用于允许抵扣项目,假设改变用途时的不动产净值率为 95%。该企业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20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0
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6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04000
贷:固定资产 760000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4000
贷:固定资产 684000
D.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000
贷:固定资产 8000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根据题目描述,纳税人购进的办公楼原用于免税项目,后改变用途用于允许抵扣项目。根据上述规定,应分两年抵扣进项税额。假设改变用途时的不动产净值率为95%,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2万元 * 95% = 68.4万元。第一年抵扣60%,即68.4万元 * 60% = 41.04万元;第二年抵扣40%,即68.4万元 * 40% = 27.36万元。
因此,正确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104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73600 贷:固定资产 684000
选项C最接近正确答案,但金额需要调整。正确的分录应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104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73600 贷:固定资产 684000
由于题目选项中没有完全匹配的答案,建议根据上述分析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