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理财产品持有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根据持有目的或意图、是否有活跃市场报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特征等,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有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分类原则进行恰当分类。如果理财产品持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由于缺乏流动性而难以在市场上出售(如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则通常不能表明该金融资产是为了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因而不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理财产品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采用估值技术后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则不得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因此,理财产品是否算作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要根据其具体的持有目的、市场流动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理财产品不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和特征,则不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