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牌照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二章 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出租车牌照通常不具有实物形态,且可以单独用于出租或转让,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可辨认性标准。因此,出租车牌照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