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次计算的收益,一个是35亿元,一个是25亿元,怎么不一样呢?
整个事项,对处置当期利润的影响是多少金额
两次计算的差异在于是否考虑了账外备查的亏损。在第一次计算中,我假设了账外备查的亏损20亿元已经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因此在计算处置收益时将其一并考虑,得出的处置收益是35亿元。
然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账外备查的亏损通常不会直接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这些亏损在后续期间被确认为投资损益。在这种情况下,20亿元的账外备查亏损并未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因此在计算处置收益时不应包括这部分亏损的恢复。
因此,第二次计算的处置收益是基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零,处置价格为15亿元,所以处置收益为:
处置收益 = 处置价格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处置收益 = 15亿元 - 0 处置收益 = 15亿元
对于处置当期利润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因此,处置收益15亿元将增加处置当期的利润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