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账户出借法律法规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出借银行存款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如果出借银行账户,可能会面临警告和罚款的行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明知他人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出借账户,根据他人的犯罪情况,账户出借人可能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因此,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还可能带来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