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解释新收入准则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时,收入确认的处理取决于许可的性质。如果许可费是基于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的,收入应在两者中较晚发生的时点确认:
- 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
- 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如果知识产权许可构成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义务,通常是因为企业需进行对许可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且这些活动会影响客户,那么收入会在这些活动期间按比例确认。相反,如果许可的价值和使用不依赖于企业的后续活动,企业通常在满足确认条件时(如许可交付或客户开始使用)一次性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