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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变更会计处理:集团内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的调整
如果承租人变更时,该租赁的使用权资产账面为250万元,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为260万元,A、B公司以及集团层面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在承租人变更的情况下,如果新的承租人B公司接手了原承租人A公司的租赁,且A、B公司都属于同一集团,那么在集团合并层面,需要考虑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假设没有其他特殊条款,集团层面的会计分录可能如下:

  1. A公司:
  2. 借:长期应收款(260万元) 贷:使用权资产(250万元) 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10万元)

  3. B公司:

  4. 借:使用权资产(260万元) 贷:长期应付款(260万元)

  5. 集团合并层面:

  6. 借:长期应收款(260万元) 贷:使用权资产(260万元)

这里,A公司出售使用权资产,确认长期应收款,同时由于账面价值低于租赁负债,差额10万元计入利润分配。B公司作为新的承租人,记录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长期应付款。在集团合并报表中,这两个内部交易项目相互抵销,以消除集团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

请注意,实际情况可能更复杂,比如要考虑租赁变更是否涉及租赁修改的会计处理,以及是否有额外的交易费用或收益。以上处理假设租赁合同条款不变,且没有其他影响因素。如果有其他细节或特殊情况,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