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形成的商誉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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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合并对价:首先,确定母公司为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全部对价,这可能包括现金、股票、资产或其他形式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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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被购买方的所有可辨认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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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商誉:将合并对价减去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如果合并对价大于这个份额,差额就是商誉;如果合并对价小于这个份额,通常不会形成负商誉,而是调整合并成本,可能记入当期损益。
例如,如果母公司支付了14,750万元,而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3,090万元,那么商誉将是1,660万元(14,750万元 - 13,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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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分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商誉应当结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这意味着商誉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合并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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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测试:每年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商誉发生减值,需要记录减值损失。
请注意,商誉的确认和处理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