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暂估中介服务费,尚未到票,做其他应付款做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暂估中介服务费时,如果服务提供方尚未开具发票,一般应在月末按照服务清单或合同上的价格暂估入账,此时暂估的金额通常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企业在暂估中介服务费时,应按不含税价进行暂估,不考虑增值税。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增值税是基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交易来计算的,所以在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前,不需要将增值税暂估入账。
当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再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调整相关科目。因此,企业在暂估其他应付款时,应以不含税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