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什么时候转固
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转固)的时点通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第13条的规定,当在建工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认为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 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且试生产或试运行的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因此,当在建工程满足以上任一条件时,通常就可以转为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