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和微信收款算现金流吗
支付宝和微信收款等电子支付方式收到的款项确实属于现金流的一部分,它们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范畴,特别是当这些收款来自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些现金流入应当体现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或“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支付宝和微信收款等电子支付方式收到的款项确实属于现金流的一部分,它们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范畴,特别是当这些收款来自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些现金流入应当体现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或“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