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在获得tc证前交付产品,如何确认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下,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如果产品在获得TC(技术证书)前交付,企业需要评估在交付时点客户是否已经取得商品的控制权。这通常涉及以下几个迹象:
-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是否转移给客户。
- 商品实物是否已转移给客户,即客户是否实物占有该商品。
-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客户。
- 客户是否已接受该商品。
如果在交付时,客户尚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例如,因为TC证是产品使用或销售的必要条件,那么企业不应在交付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在客户获得TC证,能够主导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确认收入。如果在交付后,企业仍需进行重大活动以确保商品满足合同规定,这可能表明控制权尚未转移,收入应在这些活动完成后或TC证获得时确认。
因此,具体确认收入的时间点取决于TC证在合同中的重要性和交付时客户是否已经具备了控制商品的能力。如果客户在未获得TC证的情况下无法使用或销售商品,那么控制权可能并未转移,收入应在TC证获得时点确认。如果客户在未获得TC证时已经能够主导商品的使用,那么可能在交付时就可以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