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正确与否:总额法是现金流量表的基本要求,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净额列支
正确。总额法确实是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编制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总额列报。然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年)的规定,某些特定条件下,例如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可以按照净额列报。因此,总额法是主要的,净额列报是在特定情况下允许的补充方法。所以,总额法并非唯一要求,净额列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也是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