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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账务处理与会计准则解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为满足业绩条件终止实施,需进行哪些账务处理,请说明准则依据,或引用上市公司案例

当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不满足业绩条件而终止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公司应当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这一处理体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冲销前期已确认的与股票期权相关的费用,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与股票期权相关的费用科目,反映因股票期权计划终止而应冲回的费用。

  2. 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在2022年1月1日授予了股票期权,预计在2025年12月31日行权,但由于业绩未达标,公司在2023年10月决定终止计划。这时,公司应将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应确认的费用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这种处理方式确保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反映了因股票期权计划终止而产生的经济后果。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处理可能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如果前期已确认的费用金额较大的话。

案例中,如果公司取消的仅是其中某一期解锁的股票而不是全部标的股票,并且取消的原因是没有实现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那么所冲回的费用也仅限于截至目前累计已经确认的与该期取消解锁的股权相关的费用,其他各期不受影响。

这种处理符合会计谨慎性和相关性原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公允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