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损失如何处理
债务重组损失的处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债权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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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权人同意修改债务条款,重组后的债权账面价值应基于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或未来应收金额确定。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权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为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之前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应先冲减减值准备,不足部分确认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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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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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通常会获得债务重组利得,即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及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这部分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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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
- 对于债权人,若重组债务涉及或有应收金额,不应确认为资产,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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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务人,若涉及或有应付金额,应根据概率和金额的可估计性来评估是否需要确认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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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 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债务重组损失应由债权人根据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与原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来确定,并在满足确认条件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要考虑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先冲减减值准备,超出部分确认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