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中对于股利分配的规定
会计准则对企业股利分配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几个关键点: 1. 股利分配通常涉及利润表中的利润分配,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14条)。 2. 分配给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如条件包括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股利金额能可靠计量),应当确认为利润分配,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65条)。 3. 如果现金股利可撤销,即未达到解锁条件会被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应合理估计未来解锁条件的满足情况,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4. 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借记“利润分配”,贷记“应付股利”(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指引第37号)。 5. 而对于不可撤销的现金股利,上市公司应分配给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应当冲减相关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指引第37号)。
请注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方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而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方不作会计处理,但应在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指引第2号)。
这些规定涵盖了从母公司、子公司到投资者的视角,以及不同类型的股利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