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2008年将300万元交付给居民企业甲公司用以购买非流通股,并交由A公司代持。后经股权分置改革,该非流通股成为限售股。2022年5月,甲公司将限售股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000万元,但是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已知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就此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甲公司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甲公司无法准确计算限售股的原值,我们假设转让收入3,000万元全部作为应税所得。因此,甲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转让收入 - (限售股原值 + 相关税费等合理成本) 由于无法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我们可以假设转让收入的全额(3,000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甲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应交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应交所得税 = 3,000万元 × 25% = 750万元
所以,甲公司就此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