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个房产经纪门店合作签了两单业务,其中一单是以甲公司名义签的合同,收到佣金3万,甲公司分2万,乙公司分1万。另一单是以乙公司名义签的合同,收到佣金5万,甲公司分1万,乙公司分4万。请问甲乙双方分别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不考虑税费。
甲乙两家房产经纪门店的合作模式可以被视为合营安排,每一方都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佣金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甲乙双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对于甲公司: 1. 对于第一单业务,甲公司收到2万元佣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20,000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0,000
对于第二单业务,甲公司收到1万元佣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10,000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0,000
对于乙公司: 1. 对于第一单业务,乙公司收到1万元佣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10,000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0,000
对于第二单业务,乙公司收到4万元佣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40,000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0,000
请注意,以上处理假设甲乙双方都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准确地收到了佣金,且不考虑了税费和其他可能的交易成本。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科目,如“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可能需要根据实际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