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定,持股5%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中
持股5%通常不被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通常不会被记录为长期股权投资。然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即使持股比例低于20%,如果投资方能够证明它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例如通过在被投资方权力机构中有代表,能实质性地参与决策,那么即使持股比例较低,也可能被认定为长期股权投资。因此,如果投资方能够证明其持股5%的情况下,实际上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这5%的股权可以被认为构成了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会计准则中对重大影响的定义,可以被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否则,5%的持股比例通常不足以达到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即通常会被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