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固定資產, 都是以歷史價值來進行入賬處理. 如果 IP需要每年進行公允價值評估, 那麼其他以往以歷史價值入賬的固定資產是否也需要一併使用公允價值法進行評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如IP)的后续计量可以选择按照历史成本或公允价值进行核算。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然而,对于以往按照历史成本入账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或期望企业定期对其重新评估并转换为公允价值计量。通常,固定资产一旦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入账,就不需要转为公允价值计量,除非有特定的情况,如企业决定改变其后续计量属性,例如,企业可能选择将投资性房地产等特定类别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非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企业通常不会更改其后续计量基础,而是继续按照历史成本进行折旧。
因此,以往以历史成本入账的固定资产,一般不需要或不应当一并使用公允价值法进行评估,除非企业有特定的理由(如准备将其用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在大多数情况下,固定资产会继续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和折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