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被投资方清算款,投资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方收到被投资方清算款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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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投资方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这包括了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直至冲减至零,同时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有未确认的投资净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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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未确认的投资净损失,投资方在收到清算款时,应先用于弥补这部分未确认的净损失,然后才涉及恢复其他长期权益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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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款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投资方应先恢复其他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如果还有超出部分,则依次恢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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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清算款超过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之和,超出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因此,投资方首先会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清算款的金额,依次恢复或确认投资损失、其他长期权益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超出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