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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税款如何计算与调整?
请教一下各位同行,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开发票超过核定征收额度,假设后续变为查账征收,会把之前核定征收开的发票也重新转为查账征收来缴税吗?怎么分?比如 1、 2024年1-6月是核定征收,开了100万发票,缴了1万的经营所得税(核定)。 2、2024年7-12月改为查账征收了,会把上半年核定征收100万的经营所得,改为查账征收,缴纳(100*0.35-6.55)/2=14.225万,14.225-1=13.225万 3、导致要补13万多的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如果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通常不会追溯调整之前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已经缴纳的税款。核定征收是基于税务机关对个体户的收入或利润进行估算并征收税款的方式,而查账征收则是根据个体户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记录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个体户在某个纳税年度内从核定征收转变为查账征收,通常是从改变之日开始按照查账征收的方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

案例中提到的2024年1-6月和7-12月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征收方式。1-6月的税款已经按照核定征收缴纳,假设100万的收入对应1万的经营所得税,这部分税款一般不会被要求重新计算。而从7月开始改为查账征收,对于7-12月的经营所得,将按照查账征收的规则计算税款。

如果2024年全年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确实可能导致需要按照查账征收的税率(例如35%扣除速算扣除数6.55万)来计算全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但是,通常不会要求对已经按照核定征收缴纳的税款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个体户不会因为改为查账征收而在下半年额外补缴13万多的税款。具体的税务处理应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当地税务局获取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