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会计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应当遵循该准则。准则指出,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七条),并且只有在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中,若出现减值情况,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处理(第二十条)。同时,准则也规定,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应以其成本进行,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