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会计处理
专项应付款主要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例如政府拨入的资本性拨款。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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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收到专项应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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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这些款项进行工程项目等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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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程项目完工且形成长期资产,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若未形成长期资产需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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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拨款结余需要返还,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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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请确保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会计处理并进行明细核算,例如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