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至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原为正数,即增值)
贷:投资收益
那如果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2022年确认,投资收益在2023年实现,那应该怎么做账
当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无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何时确认,都需要在处置时结转至投资收益。如果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2022年确认,而投资收益在2023年实现(即在2023年出售该资产),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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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2022年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值部分)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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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2023年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表示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 借:投资收益(出售产生的损失或贷记出售产生的收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之前确认的增值) 如果出售价格低于账面价值,还可能涉及借记投资收益以记录出售损失。
这样,2022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2023年出售时被结转到了投资收益中,反映了从持有到出售整个期间的综合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