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为在建工程的条件
确认为在建工程的条件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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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开始:资本化开始时,通常是项目启动或开始实质性建造、生产或采购活动的时刻。企业应当在这一阶段开始记录在建工程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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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归集:所有与在建工程项目相关的支出,包括材料、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都应被归集到在建工程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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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标准:在建工程必须满足资本化条件,即相关支出将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且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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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建工程是正在建设或改造的资产,尚未达到可以投入使用或销售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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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支出:在建工程期间,企业可能仍需继续投入,直到满足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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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或试运行:对于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的项目,只有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才可认为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当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时,企业会将相关支出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的规定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