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质量保证条款产生的质量保证费用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质量保证是否提供了额外服务。如果是单独的服务,质量保证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处理,相关费用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为收入,并在预计履行质保责任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质量保证仅是对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那么质量保证责任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通过预计负债来处理。例如,企业可能在每个季度末根据历史经验计算出预计的质量保证负债,并相应调整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科目。实际发生质量保证费用时,会借记预计负债,贷记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