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举一个“发票在新的一年才被报销”的正确分录例子吗
假设公司在2022年12月发生了一笔业务招待费,金额为10,000元,但发票在2023年1月才收到。由于费用实际发生在2022年,所以正确的会计分录如下:
2022年12月(暂估入账):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0,000
2023年1月(收到发票并冲销暂估分录):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0,000
贷: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0
2023年1月(根据发票入账):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如果发票金额包含增值税,还需要考虑增值税的处理。例如,如果增值税为1,300元,则在2023年1月的分录中,应将增值税部分分开处理,假设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这样操作: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银行存款 1,300
请注意,上述处理适用于费用实际发生且发票在之后年度收到的情况,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税法和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