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业务
委托代销业务中,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则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表明,受托方无论是否能卖出商品,均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确认收入。在会计处理上,委托方会记录发出商品,而受托方会在销售后记录代销商品的销售和相应的手续费收入。
委托代销业务中,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则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表明,受托方无论是否能卖出商品,均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确认收入。在会计处理上,委托方会记录发出商品,而受托方会在销售后记录代销商品的销售和相应的手续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