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已发货未完成的项目 以什么金额 计入 合同负债呢
已发货未完成的项目应以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计入合同负债。这个金额应当是与已转让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相对应的价值,且该金额是可收取的,不依赖于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企业履行了部分履约义务,应按比例确认收入,并相应减少合同负债。如果企业已经收到了客户的预付款或定金,那么这部分金额应记录为合同负债,直到对应的履约义务完成,再从合同负债转为收入。在确认合同负债时,需要确保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资源流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