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因债务重组核销的账务处理
当应收账款因债务重组而核销时,会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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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债务重组的方式。如果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例如固定资产,那么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如果应收账款已计提了坏账准备,那么在确认资产时,应先冲回多计提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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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回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金额为已计提但不再需要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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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到的资产:借记“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科目(以其公允价值计量),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同时,如果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低于公允价值,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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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到的资产价值小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含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差额应记入“营业外支出”。
例如,如果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00万元,债务人以价值9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抵偿,那么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900
坏账准备 200
贷:应收账款 1000
资产减值损失 100
在这个例子中,坏账准备冲回2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因为实际收到的资产价值比账面余额少100万元,这100万元作为资产减值损失。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和适用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和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