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如何分类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收入和支出?
A)仅作为营业收入
C)作为投资活动的一部分
B)作为融资活动的一部分
D)实体可以选择分类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收入和支出通常不会直接适用该准则,因为IFRS 18主要关注主体本身的收入确认。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通常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IAS 28)“投资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来处理。根据IAS 28,投资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这意味着主体应将其在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中份额的收入和支出反映在其利润表中,作为投资收益的一部分。因此,正确的分类是:
C) 作为投资活动的一部分
投资收益通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反映了主体对其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业绩的份额,这既包括收入也包括支出。这些金额不作为营业收入、融资活动的一部分,而是作为投资活动的结果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