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收到母公司借款 现金流量表怎么填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子公司收到母公司的借款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借款是否有明确的偿还期限、交易发生的频率、涉及金额的大小以及实际借款期限。如果借款期限不确定,交易频繁且金额较大,且不收取利息,这通常被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可能会将收到的借款列报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相反,如果借款具有明确的偿还计划,更像是投资或筹资性质,那么子公司可能将其作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来列报。母公司的支付则相应地在现金流量表中作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或“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具体分类应基于上述提到的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