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 长投成本需要调增吗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通常基于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而不是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因此,初始投资成本是根据购买日支付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来确定的。如果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高于购买方所付出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需要对长期投资成本进行调增,因为这已经反映在了合并成本中。相反,如果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通常也不会调减长期投资成本,而是可能产生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的规定,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如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合并成本。所以,这些费用不会影响长期投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