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土地补偿收入符合收入确认准则吗
公司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土地补偿收入,通常不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来确认的。这种收入通常被视为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来处理。如果土地补偿是为了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那么这笔收入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是为了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或损失,那么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成本费用发生的期间计入损益。确认政府补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企业能够满足补助所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补助。因此,土地补偿收入是否确认为收入,要具体分析该补偿的目的和相关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