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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未履约的会计处理及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期末未履约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应收票据在期末时未履行,即出票人未按约定支付票据款项,这通常意味着该票据发生了逾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并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来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企业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对这类金融资产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如90天),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企业应当考虑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来确认损失准备。这意味着即使企业预计最终能收回款项,但由于延迟支付,可能会产生信用损失,需要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因此,对于期末未履约的应收票据,企业应将其账面价值从“应收票据”科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并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并确认相应的坏账准备。同时,应在备查簿中记录这一转换,以便跟踪和管理这些逾期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