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母公司,全资子公司B公司有一块土地要剥离出去给全资子公司C公司。B公司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做,C公司的 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当A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B公司的一块土地剥离给另一全资子公司C公司时,这属于内部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母子公司之间的资产转移如果不是销售,而是为了重组或内部管理目的,通常不确认损益。以下是B公司和C公司的会计分录处理:
B公司的会计分录: 1. 借:固定资产清理(土地账面价值) 贷:固定资产(土地原账面价值) 2. 如果有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C公司的会计分录: 1. 借:固定资产(土地账面价值) 贷:资本公积(或实收资本,取决于集团内部交易的处理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B公司和C公司都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控制这两家公司,因此内部交易没有实现外部市场价值,不涉及损益。土地的价值在集团内部转移,不改变集团整体的资产总额。如果土地有增值,增值部分通常在母公司层面体现,而不是在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