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才安装的电梯,应该分类为哪一类?
对于后续安装的电梯,如果电梯的采购和安装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且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那么相关的成本应当根据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在案例中,甲公司已经将电梯运达施工现场并经过客户验收,但电梯的安装还未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电梯的采购成本不应包括在履约进度的计算中,因为它代表的是一个单独的、已完成的部分,而安装服务是后续进行的。
因此,电梯的安装服务应当作为一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其成本和收入应在安装期间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认。这部分业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并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