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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部分定制货物已到货,部分在途如何记账?
是这样的 这个东西是定制的 部分实物到达了公司 部分实物还在供应商处做定制 这个要怎么写

对于定制的货物,如果部分实物已经到达公司,部分仍在供应商处定制,会计处理通常会分为两部分。已到达公司的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并且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可以确认为库存商品,并根据实际成本入账。尚未到达的部分,由于尚未完成定制和交付,应作为在途物资处理,暂估入账,待全部货物到达并验收后,再进行完整的会计处理。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对于已到达公司的定制货物部分: - 借: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 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根据是否已付款)

  1. 对于仍在供应商处定制的货物部分:
  2. 在月末,根据合同或协议价格暂估入账: 借:在途物资(按暂估成本)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 待全部货物到达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成本调整在途物资的暂估金额,并进行正式的会计处理:

  4. 借: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 贷:在途物资 贷/借:材料成本差异(如有实际成本与暂估成本的差异)

  5. 如果已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款项,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调整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

请注意,上述处理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会计政策执行,确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