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本准则要求的信息,不需要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重复披露相关信息。这个意思是不是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附注不用披露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是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如果企业同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那么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本准则要求的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信息后,不需要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中重复披露这些信息。这意味着母公司的单体报告可以不必包含已经在合并报告中详细披露的这部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