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分录
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分录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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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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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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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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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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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这些分录反映了出口货物的退税流程,从成本转出、预期退税的确认到实际收到退税款的处理。请注意,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具体税法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