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三年,每月租金12000元,合同规定第一次租金支付为2024年7月,支付1年租金共144000,后续租金每半年支付72000(如2025年7月支付72000),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3.45%,请计算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应当按照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这个案例中,租赁付款额为每月12000元,租赁期为3年,因此总租赁付款额为12000元/月 * 36个月 = 432000元。首次支付是1年的租金,即144000元,剩余需支付的租金为432000元 - 144000元 = 288000元。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3.45%,所以要计算剩余288000元租金的现值。使用年金现值公式(P/A, i, n)来计算,其中i是年利率(3.45%),n是剩余支付期数(3年 - 1年 = 2年)。
现值(PV)= P * (1 - (1 + i)^-n) / i
将数值代入公式:
PV = 288000 * (1 - (1 + 0.0345)^-2) / 0.0345
计算得到的现值即为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则为首次支付的租金144000元加上租赁负债的现值。具体的数值需要通过计算得出。